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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
临时用篷房出租产品技术要求
1.1 为规范展会临时用篷房的建设,满足使用功能,技术可靠、安全适用、经济合理、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安全,制定本规程。
1.2 本标准适用于展会项目中临时用房采用的单体跨度不大于40m的单层篷房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及使用与维护。当单体跨度大于40m,或高度超过2层(含2层)及有特殊要求时应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性论证。
1.3 临时篷房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规定要求。
2 术语
2.1 篷房
可重复使用的、活动的、封闭或打开的临时安装结构建筑,由支撑结构与围护结构组成。
2.2 结构构件
组成篷房的主要受力构件,如:梁、柱、板、支撑、楼梯、平台等构件。
2.3 围护结构
篷房各面的围挡物,如墙体、屋面、门窗等。
2.4 膜材
由高强度的织物基材和聚合物涂层构成的复合材料。
3 一般规定
3.1 合格证明文件:篷房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或相关测试报告。合格证明文件中应标明产品型号规格、批次编号、制造商名称、生产年份、技术验证机构、燃烧特性及其他必要信息。
3.2 篷房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必须保证结构的安全。
3.3 篷房的围护结构及内部装饰所用材料必须达到B1级及以上防火等级。支柱结构的安全缆绳必须由不燃的材料制成。
3.4 篷房跨度小于等于12m时,抗风性能不低于抵抗60km/h的风力。篷房跨度大于12m时,抗风性能不低于抵抗80km/h的风力。
3.5 篷房应有充分的节能措施。
3.6 篷房根据使用需求,应考虑防水、排水措施。
4 设计
4.1 设计文件
4.1.1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图纸、稳定性验算、安全运行、实施及使用说明、燃烧特性的相关文件。
4.1.2设计文件应经过有关机构进行评估和检查,并证明以下内容:
(1)完整性;
(2)数值分析的取值的正确性;
(3)所有承重部件的连接及接头设计计算的正确性;
(4)符合现有标准。
4.1.3设计图纸中应包括帐篷主要尺寸,限制规定,特殊设计及材料要求。所有的局部装配及独立部件必须有结构图。结构图应包含总平面图、正视图、和剖面图;结构图应特别标出测试及批准所需的所有尺寸大小及横截面数值,以及材料、结构部件、紧固件及连接器的细节。
4.2 功能设计
4.2.1篷房的功能设计应满足国家、行业标准。
4.2.2篷房各部位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篷房使用面积应按所容纳的人数及使用要求确定。
(2)篷房净边高不得低于3.85米,当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满足有关要求。
(3)当设置玻璃墙时玻璃墙应为双层钢化夹胶玻璃墙,
(4)展品出入口应满足4米宽, 3米高以方便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。
4.2.3篷房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。
4.3 结构设计
4.3.1篷房应根据工程使用功能、荷载大小及设备安装等要求进行设计。结构体系设计宜用标准化的结构体系,满足便于组拼、并在正常维护下能重复周转使用。
4.3.2篷房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****限状态设计方法,以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结构计算。
4.3.3硬体山墙、玻璃山墙、墙面嵌板及栏杆、扶手等的水平承载力(1m高度处,底部可降低)在无特殊要求时可取0.5kN/m。对于非公众通道等部位可适当降低,但不宜低于0.3kN/m;在人员特别密集拥挤部位不宜低于1.0kN/m。
4.3.4篷房内地板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要求,地板承载力无特殊要求时可取3.5kN/m2。对于非公众通道等部位可适当降低,但不宜低于1.5kN/m2;在人员特别密集拥挤部位不宜低于5.0kN/m2。
4.3.5风荷载取值应满足《建筑结构荷载统一设计标准》的规定,并应考虑膜材覆盖的影响,当用于平均风速大于28m/s的地点时,应在当地条件下进行帐篷稳定性及阻力检验计算。必要时进行抗风试验。
4.4 稳定性及平衡性检验
4.4.1在****不利荷载组合条件下对每种荷载及其组合进行受力****限状态分析及变形稳定性验算。验算应力和弯矩确保其不超过篷房构配件的****限承载能力或关于篷房适用性方面的规定。
4.4.2篷房设计应进行抗倾覆,滑动及吊装安全计算。抗倾覆安全性、抗滑安全性验算安全系数不应低于1.3。如果单独依靠结构自重仍不能确保篷房安全,应当采取进一步的固定措施,如加承重物、锚栓(预埋螺栓、膨胀螺栓)、支撑等。
4.4.3在屋面和墙面上应设置抗风支撑,在有支撑的单元,设计计算时应考虑因支撑而产生的对于主体结构的压力。
4.5 材料
表4.5.1 膜材及其连接强度要求
项目 |
抗拉强度标准值N/cm |
质 量 (g/m2) |
厚 度 (mm) |
涂 层 (g/m2) |
|||
正常 |
潮湿 |
高温 |
|||||
膜材 |
≥200 |
≥160 |
≥140 |
≥550 |
≥0.5 |
≥400-1100 |
|
连接部位 |
机械 |
≥140 |
≥120 |
≥90 |
— |
— |
— |
其他 |
≥160 |
≥120 |
≥90 |
— |
— |
— |
4.5.1 篷房设计所用结构材料及构配件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。
4.5.2膜材性能指标应根据临时房屋的使用要求选取,但不得低于表4.5.1的要求。
4.5.3装饰材料的质量、性能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。
4.6 照明、空调
4.6.1照明器具及器材的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,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。
4.6.2应使用****节能照明光源和灯具及其附属装置。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,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,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。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。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.5m。
4.6.3大空间临时用房应按照使用条件和自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、分组控制措施,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。
4.6.4通风空调系统质量、性能系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,能效比应达到节能标准。
5 制造
5.1 一般规定
5.1.1应由****制造商从事篷房制造。
5.1.2篷房生产所用原材料及构配件应按批次进行检验测试,确保帐篷组件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,对关键安全部件的焊接质量应全部使用非破坏性试验(NDT)技术进行检验,并出具检验报告。
5.1.3结构构件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,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取得设计人员的同意,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。结构构件制作前应编制加工工艺文件,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。
5.1.4构件所用型材、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要求。
5.2 钢结构、铝结构的焊接
5.2.1产品应该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。
5.2.2焊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焊接****书。
5.2.3焊接强度不低于母材强度。
5.3 膜材连接
5.3.1膜材连接可采用机械方式(接缝、松紧绳、钩子、拉链、缝合等)、化学–物理方式(焊接、粘结)或混合方式。
5.3.2所采用的材料质量及完成的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进行检验确认。
5.3.3通过缝纫、焊接和粘接,以及拉链进行的连接,必须对其****限撕裂及剪切性能进行测试。并应考虑老化以及环境影响。
5.4 安装及使用程序说明
5.4.1产品完成后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安装使用程序说明书。
5.4.2安装使用程序说明书应包括如下信息:
(1)帐篷型号、主要尺寸、主要设计性能;
(2)帐篷的安装操作及可能的不同安装方法;
(3)使用注意事项
6 安装
6.1 一般规定
6.1.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具备基本的篷房施工知识和技能。
6.1.2构配件进场后,制作单位(或出租单位)应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、材质证明和检测报告,并提供建筑结构安装图纸和施工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。安装单位应按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。
6.1.3安装单位应编制安装施工方案。
6.1.4安装前必须对结构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,当结构构件的变形、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,应进行处理,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。构件在运输、吊装过程中涂层脱落部位以及安装焊缝两侧未涂部位应补涂。
6.1.5安装前应对基础及预埋件进行验收。基础达到结构施工安装强度要求时方可安装。
6.1.6吊装应设专人指挥,起吊应平稳,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。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位置,严禁人员与构件一同起吊。
6.1.7吊装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。当风力超过5级或暴雨和雷电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。
6.2 地面固定
6.2.1篷房安装应对地基状况进行复查,必要时应进行加固处理。当地面有特殊要求时应采用非破坏式固定方式。
6.2.2篷房与地面的固定应进行计算或载荷试验确定其可靠性。
6.2.3篷房与地面固定可采用地表压载、钢钎锚固,或其他可靠的固定方式。但跨度大于40m时,不得使用地表压重方式固定,跨度大于12m时,不得使用地板承重方式固定。
6.2.4采用重物固定方式时,压重材料按规定要求放在承重盘上,承重盘与篷房基座底盘的连接跨度20m以下时不少于2个螺栓,跨度大于20m时不少于4个螺栓,承重盘要求带橡胶块,保证与地面有足够的磨擦力,不发生侧向滑移;
6.2.5采用钢钎固定时,应根据所需拉力计算钢钎锚固深度,但****小锚固深度不得小于900mm,钢钎直径不得小于Ф25。
6.2.6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,地面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C20,厚度不得小于200mm,螺栓的长度和数量应根据所需拉力计算确定,但膨胀螺栓单根抗拔强度不小于24KN,直径不小于12mm,长度不小于120mm,质量符合国家规范。
6.2.7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,篷房的固定方式可按表6.2.7 选用。
表6.2.7 篷房的固定方式
固定方式 |
篷房跨度(m) |
边高 (m) |
压重固定 (水泥块,砂袋或其它重物) |
钢钎固定 |
膨胀螺栓固定 |
地板承重 |
场地要求 |
|
|
坚实地面(混凝土、沥青、砖石、回填土等),要求平整,高差150mm以内。 |
草地、泥地、回填土,要求平整,高差300mm以内。 |
混凝土地板,厚度不小于200mm,标号不低于C20。 |
各种类型地面,要求平整,高差300mm以内。 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 |
≥50 |
4.0-5.5 |
不允许 |
每个基座底盘不少于6根 |
每个基座不少于6个 |
不能单独采用 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 |
40 |
4.0-5.5 |
两端2个单元每个柱4吨,其余3吨 |
每个基座底盘不少于6根 |
每个基座不少于6个 |
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 |
30 |
4.0-5.5 |
每个柱3吨,山墙柱2吨 |
篷房两端第1、2个承重柱每个基座底盘不少于4根,其余承重柱和中柱每个基座底盘不少于3根 |
每个基座不少于4个 |
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 |
20-25 |
3.0-4.0 |
每个柱2吨 |
||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 |
15-20 |
2..8-3.0 |
每个柱1吨 |
篷房两端第1、2个承重柱每个基座底盘不少于3根,其余承重柱和中柱每个基座底盘不少于2根 |
|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及各类尖顶异型篷房 |
8-12 |
2.0-2.8 |
每个柱400kg |
每个基座不少于1根 |
每个基座不少于2个 |
标准篷房承重地板 |
A 字形屋顶标准篷房及各类尖顶异型篷房 |
4-6 |
2.0-2.8 |
每个柱300kg |
每个基座不少于1根 |
每个基座不少于2个 |
标准篷房承重地板 |